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第二批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十一)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7-29  浏览次数:288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广大公民:
  广东省梅州监狱于2021年7月27日向本院提请下列人员的减刑建议,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将梅州监狱报请减刑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按照“公示期限、反馈方式”所载明的方式向本院反馈。

序号

中院案号

分监区

罪犯

姓名

原判认定罪名

刑期

裁定余刑

刑期变动

考核期内奖惩情况

监狱意见

原判

罚金

行政奖励

扣罚

1

415

十一监区

蔡晨龙

33

强奸罪

有期徒刑12年

 

三年三个月二十三天

2015年2月9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2016年10月11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2018年10月16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表扬7次,剩余118分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2

416

十一监区

潘少滨

33

抢劫罪、隐瞒犯罪所得罪

有期徒刑14年6个月

10000

二年八个月十三天

2013年12月3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2015年8月5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2017年6月22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2019年6月19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表扬6次,剩余164分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3

417

十一监区

许梓淳

30

抢劫罪、寻衅滋事罪、隐瞒犯罪所得罪

有期徒刑11年

6000

二年八个月十六天

2015年9月24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2017年8月10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2019年6月19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表扬5次,剩余246分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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