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第二批减刑假释案件裁定结果公示(十三)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9-03  浏览次数:291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减刑假释案件裁定结果公示

 

广大公民

广东省梅州监狱于2021年7月27日向本院提请下列人员的减刑建议。经本院审理,现依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将裁判结果予以公示。  

监区:医院监区

法院案号

执行机关

罪犯姓名

罪名

执行机关提请建议

本院裁定结果

418号

广东省梅州监狱

肖榕

故意伤害罪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刑期执行至2034年5月2日止)

419号

广东省梅州监狱

林其炎

故意伤害罪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刑期执行至2034年9月2日止)

420号

广东省梅州监狱

张春江

故意伤害罪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退案

421号

广东省梅州监狱

刘志林

抢劫罪、抢夺罪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退案

422号

广东省梅州监狱

谢伟斌

抢劫罪、盗窃罪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十九天(刑期执行至2021年8月30日止)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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