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第三批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二)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10-13  浏览次数:281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东  省  梅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前   公   示

广大公民:
  广东省梅州监狱于2021年10月9日向本院提请下列人员的减刑建议,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将梅州监狱报请减刑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按照“公示期限、反馈方式”所载明的方式向本院反馈。

序号

中院案号

分监区

罪犯

姓名

原判认定罪名

刑期

裁定余刑

刑期变动

考核期内奖惩情况

监狱意见

原判

罚金

行政奖励

扣罚

1

572

二监区

陈坤生

35

贩卖毒品罪、故意伤害罪

有期徒刑16年

 

十年六个月二十六天

2019年11月8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表扬5次,剩余324分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2

573

二监区

何流

44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有期徒刑3年6个月

100000

二年八个月十一天

首报减刑

表扬3次,剩余346分

累扣3分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3

574

二监区

路朋卫

36

抢劫罪

有期徒刑8年

10000

四年三个月二十七天

2019年12月26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表扬5次,剩余47分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4

575

二监区

李启锐

25

抢劫罪

有期徒刑10年

3000

六年六个月十七天

2019年4月18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表扬6次,剩余3分

累扣30分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5

576

二监区

林智

27

放火罪

有期徒刑2年10个月

 

二年八个月四天

首报减刑

表扬3次,剩余184分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6

577

二监区

赖泽彬

32

抢劫罪

有期徒刑2年9个月

5000

一年十一个月五天

首报减刑

表扬2次,剩余226分

 

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7

578

二监区

吴坚南

37

开设赌场罪

有期徒刑3年6个月

50000

二年七个月二十七天

首报减刑

表扬3次,剩余考核分419分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8

579

二监区

吴金涛

28

开设赌场罪

有期徒刑3年

15000

二年二十一天

首报减刑

表扬2次,剩余128分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9

580

二监区

杨明明

32

故意伤害罪

无期徒刑

 

十九年二十四天

2016年12月13日对其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2019年4月18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表扬7次,剩余64分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10

581

二监区

叶始立

40

故意伤害罪

无期徒刑

 

八年七个月一天

2011年10月20日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2013年12月3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2016年12月8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2019年4月18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表扬6次,剩余164分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11

582

二监区

张锦堂

40

销售伪劣产品罪

有期徒刑3年

60000

二年七个月二十七天

首报减刑

表扬3次,剩余101分

累扣57分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12

583

二监区

庄礼鑫

25

抢劫罪

有期徒刑12年

10000

十一年九个月十二天

首报减刑

表扬6次,剩余238分

累扣156分,2019年11月扣100分,2017年8月禁闭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13

584

二监区

张清光

30

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有期徒刑7年8个月

85000

五年九个月二十六天

首报减刑

表扬5次,剩余568分

累扣14分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14

585

二监区

曾伟剑

40

故意伤害罪、抢劫罪

无期徒刑

2000

八年三个月十五天

2010年10月28日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2012年11月29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2015年9月24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2018年12月12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表扬5次,剩余545分

累扣20分

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15

586

二监区

周昭利

49

开设赌场罪

有期徒刑3年6个月

50000

二年九个月十二天

首报减刑

表扬3次,剩余375分

累扣41分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16

587

二监区

张春林

34

抢劫罪

有期徒刑13年

30000

七年一个月十一天

2015年6月5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2017年5月4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表扬9次,剩余183分

累扣70分,2017年6月禁闭

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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