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第三批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十一)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10-13  浏览次数:249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东  省  梅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前   公   示

广大公民:
  广东省梅州监狱于2021年10月9日向本院提请下列人员的减刑建议,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将梅州监狱报请减刑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按照“公示期限、反馈方式”所载明的方式向本院反馈。

序号

中院案号

分监区

罪犯

姓名

原判认定罪名

刑期

裁定余刑

刑期变动

考核期内奖惩情况

监狱意见

原判

罚金

行政奖励

扣罚

1

619

十一监区

聂勇彬

31

组织卖淫罪

有期徒刑6年

20000

五年四个月十六天

首报减刑

表扬3次,剩余545分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2

620

十一监区

周奕丰

34

盗窃罪

有期徒刑5年

10000

四年三个月十四天

首报减刑

表扬3次,剩余96分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3

621

十一监区

曾礼

35

组织卖淫罪

有期徒刑5年

30000

四年四个月二十三天

首报减刑

表扬4次,剩余365分

累扣5分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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