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2.27亿元的执行大案顺利结案!在他们的柔性执行中,涉案民企活了!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10-21  浏览次数:451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两年多的时间里,作为被执行人的某矿产企业两次面临经营困境,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度善意执行,帮助涉案民企复工复产,实现办案社会效果最大化。近日,市法院执结的一件2.27亿元执行案件生动诠释了人民法院服务双统筹保障双胜利的司法温度。




2019年8月19日,市法院立案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与被执行人某矿产企业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该矿产企业应向工商银行梅州分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案件诉讼费共2亿余元;工商银行梅州分行对该矿产企业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的采矿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具有优先受偿权。

执行法官了解到,近年来,受国际市场矿石价格下跌影响,该矿产企业经营困难,无法偿还贷款,但企业仍有较好发展前景,若对其采矿权、股权、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不但资产价值大打折扣,而且会造成企业停产甚至破产和工人失业的局面,影响经济社会稳定。为最大限度减轻强制执行对企业发展的负面影响,市法院依法裁定对该矿产企业的采矿权等“活查封”,企业仍能继续生产经营。随后,工商银行梅州分行将涉案全部债权转让他人。因新债权人一直未向法院主张权利,2019年12月,市法院裁定中止案件执行。

今年2月19日,新债权人根据其与工商银行梅州分行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向法院申请变更其为该案申请执行人恢复案件执行,市法院依法裁定重新启动案件执行。执行法官考虑到在疫情大环境下,在稳步推行执行的同时,积极协调各方当事人寻找合作伙伴,助力企业重新整合发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经过多方努力,9月13日,新债权人与该矿产企业、第三人梅州某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最终达成“一揽子解决债务”的执行和解协议,日前已全部履行完毕。市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结案申请和解封申请书,依法解除相关财产的查封或冻结。至此,涉2.27亿元的执行大案顺利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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