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这个机制,梅州兴宁法院成功化解49件行政征收系列案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11-02  浏览次数:97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梅州兴宁法院适用行政诉讼全程协调解纷机制成功化解49件行政征收系列案,261名原告主动申请撤诉,该系列案得以圆满解决。

据了解,因梅州“大丰华高速公路”建设需要,2018年8月22日,五华县郭田镇人民政府向某村村民发出征地告知书,补充征地47.31亩后交付建设单位使用,并于2019年5月24日将征地款1086103.29元汇入该村村委会账户。涉及征地范围内的村民均不认可该征地行为,2020年7月29日,村民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案经一审、二审、再审,法院认为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裁定不予受理。2021年8月6日,黄某堂等49户261名村民转而向兴宁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被告五华县郭田镇人民政府作出的征地告知书违法,责令被告将被征收的承包地恢复原状及赔偿四年期间无法耕种的损失。




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兴宁法院迅速启动行政诉讼全程协调解纷机制,就案件背景、当事人诉求、案件争议焦点等进行深入研判,召集双方当事人召开座谈会积极进行庭前协调,并实地勘察案涉征收土地,为化解矛盾纠纷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庭审中找准突破口有针对性地进行协调,紧密结合案情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促使原告主动撤诉,同时认真开展诉后释法答疑工作,进一步平息矛盾纠纷,确保圆满结案。

据悉,兴宁法院依托行政诉讼集中管辖优势,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面推进行政纠纷诉源治理,构建“诉前、诉中、诉后”全程协调解纷体系,努力促进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谐共赢。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兴宁法院运用行政诉讼全程协调解纷机制共诉前调解案件13件,诉中调解撤诉案件110件,调解撤诉率46.22%,开展诉后回访68次,有效减轻群众诉累,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该机制已入选广东法院“抓示范促改革惠民生”改革培育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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