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粤东片区调研工作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6-11-10  浏览次数:524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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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8日,全省法院粤东片区调研工作座谈会在市中院召开,主题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法院调研工作。省法院研究室主任林秀雄主持会议。市中院党组成员徐慧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院研究室调研组组长胡静、编辑室副主任陈明蔚,汕头、汕尾、潮州、揭阳、河源、梅州等6个中院研究室主任和市中院研究室全体人员共13人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汕头、汕尾、潮州、揭阳、河源、梅州6个中院研究室主任汇报了各市法院调研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建议。省法院研究室主任林秀雄听取粤东片区6个中院的调研工作情况汇报后,充分肯定粤东片区法院的调研工作领导重视,机构完整,机制健全,奋发有为,成果丰硕,成绩突出。并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法院调研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准确定位研究室职能。研究室一直被定位为综合审判业务部门,在司法改革背景下,要准确厘清研究室的调研工作职责,强化研究室的调研工作主导权,开展好调研工作,服务保障审判执行等法院各项工作。二是要加强调研工作联络沟通。要充分借助外部力量,多方联动,紧紧依靠审判一线业务部门,充分挖掘调研素材,全面及时反映审判实践问题。要加强与高校的合作交流,借助专家、教授的力量,提高调研成果的质量。三是要创新调研工作方法。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探索建立调研工作数据库,借助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发布典型案例,及时反映法院的审判工作情况。要依托审判期刊、法官协会及审判理论研究会等平台,将优秀调研成果刊登,推动调研成果转化,扩大调研成果影响力。四是要更加注重调研工作成效。要更加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实效,搭建转化平台,创新转化渠道,努力将调研成果转化为领导的决策参考,更好地服务审判、服务大局。要注重提高调研成果的社会影响力,加大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调研成果力度,增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五是要健全科学的激励机制。要建立调研工作考核机制,将调研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要加强调研队伍建设,积极争取“一把手”对调研工作重视,对调研干部关心,多锻炼提拔重用。要争取政工人事部门对调研工作的支持,完善科学的调研、学术研讨奖励机制,充分调动调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全省法院调研工作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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