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第四批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十一)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12-02  浏览次数:257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东  省  梅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前   公   示

 

广大公民:
  广东省梅州监狱于2021年11月30日向本院提请下列人员的减刑建议,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将梅州监狱报请减刑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按照“公示期限、反馈方式”所载明的方式向本院反馈。

序号

中院案号

分监区

罪犯

姓名

原判认定罪名

刑期

裁定余刑

刑期变动

考核期内奖惩情况

监狱意见

原判

罚金

行政奖励

扣罚

1

805

十一监区

庄梓悦

24

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有期徒刑6年

20000

五年六个月二十天

首报减刑

表扬4次,剩余88分

累扣273分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2

806

十一监区

周振忠

30

抢劫罪

有期徒刑13年

5000

二年十一个月二十五天

2014年1月21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2015年9月24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2017年8月10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2019年6月19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表扬6次,剩余510分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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