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第四批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十三)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12-02  浏览次数:243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东  省  梅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前   公   示

 

广大公民:
  广东省梅州监狱于2021年11月30日向本院提请下列人员的减刑建议,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将梅州监狱报请减刑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按照“公示期限、反馈方式”所载明的方式向本院反馈。

序号

中院案号

分监区

罪犯

姓名

原判认定罪名

刑期

裁定余刑

刑期变动

考核期内奖惩情况

监狱意见

原判

罚金

行政奖励

扣罚

1

685

医院监区

马海尔者

25

抢劫罪

有期徒刑7年

3000

二年八个月十六天

2019年11月8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表扬5次,剩余371分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2

686

医院监区

孙淑荣

71

故意伤害罪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十六年一个月四天

2013年12月4日对其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2016年11月24日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2019年6月19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表扬4次,剩余527分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3

687

医院监区

赵永和

31

走私普通货物罪

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7000000

五年八个月十二天

2019年1月27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十五天。

表扬7次,剩余14分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友情链接: 梅江区法院 梅县法院 大埔县法院 丰顺县法院 五华县法院 兴宁市法院 平远县法院 蕉岭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