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十五)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3-09 浏览次数:335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大公民:
广东省梅州监狱于2018年3月9日向本院提请下列人员的减刑、假释建议,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将广东省梅州监狱报请减刑、假释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按照“公示期限、反馈方式”所载明的方式向本院反馈。
序号 |
中院案号 |
分监区 |
罪犯 姓名 |
性 别 |
年 龄 |
原判认定罪名 |
刑期 |
裁定余刑 |
考核期内奖惩情况 |
监狱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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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判 |
罚金 |
历次减刑情况 |
行政奖励 |
扣罚 |
|||||||||
1 |
435 |
十监区 |
李建忠 |
男 |
65 |
受贿罪、贪污罪 |
有期徒刑16年 |
|
|
十三年九个月二十九天 |
表扬6次,剩余考核分322分 |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2 |
436 |
十监区 |
袁国都 |
男 |
46 |
贪污罪 |
有期徒刑10年 |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11日依(2015)梅中法刑执字1866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十五天。 |
五年七个月二十四天 |
表扬5次,剩余考核分56分 |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3 |
437 |
十监区 |
杨树华 |
男 |
46 |
受贿罪 |
有期徒刑10年 |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4月1日依(2014)梅中法刑执字799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十个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11日依(2015)梅中法刑执字1867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
二年七个月十一天 |
表扬6次,剩余考核分75分 |
|
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二天。 |
4 |
438 |
十监区 |
杨少杰 |
男 |
48 |
受贿罪 |
有期徒刑10年 |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4月1日依(2014)梅中法刑执字507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11日依(2015)梅中法刑执字1968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
二年六个月十一天 |
表扬6次,剩余考核分46分 |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二天。 |
二〇一八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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