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中院出台“15条措施”服务保障梅州苏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4-01  浏览次数:187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梅州法院关于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市县两级法院围绕中心,立足审判职能定位,全面对接实体经济发展司法需求,以“办成事”为标准,服务保障梅州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意见》从营造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兑现企业胜诉权益、建立粤闽赣法院协同发展机制等15个方面入手,提出具体措施,全面增强司法服务保障综合效能。

 

《意见》指出,要深入重大项目建设单位走访调研,排查、研判项目建设中潜在法律风险点和不稳定因素,主动提供法律咨询、风险评估等司法服务;依法审慎处理因承接产业转移、产业结构调整等引发的企业重组、破产等案件,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促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和企业转型升级;加强对大数据、物联网、铜箔-高端印制电路板、清洁能源、生物制药、绿色食品等产业的司法应对研究。

 

《意见》要求,健全完善涉企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机制,主动前移诉讼服务端口,探索在综保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粤闽赣苏区改革开放创新发展试验区等产业集聚区设立诉讼服务点;完善巡回审判工作机制,在工业园区内设立巡回办案点,及时调处工业园区各类纠纷;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对制假源头、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和群体侵权的,依法提升侵权赔偿数额。

 

来源:梅州日报

记者:郑炜梅

通讯员:巫乐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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