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第一批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十一)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3-02  浏览次数:218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广大公民:
  广东省梅州监狱于2023年2月27日向本院提请下列人员的减刑建议,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将梅州监狱报请减刑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按照“公示期限、反馈方式”所载明的方式向本院反馈。

序号

中院案号

分监区

罪犯

姓名

原判认定罪名

刑期

裁定余刑

刑期变动

考核期内奖惩情况

监狱意见

原判

罚金

行政奖励

扣罚

1

11

十一监区

石磊敏

41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

有期徒刑4年

 

二年三个月二十五天

首报减刑

表扬2次,剩余364分

4分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2

12

十一监区

周奕丰

35

盗窃罪

有期徒刑5年

10000

一年九个月四天

2021年11月8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表扬3次,剩余347分

 

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3

13

十一监区

黄庆灿

30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有期徒刑3年

30000

二年十个月十八天

首报减刑

表扬3次,剩余482分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4

14

十一监区

刘诗飞

32

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

有期徒刑3年3个月

 

二年十个月五天

首报减刑

表扬3次,剩余563分

 

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二〇二三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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