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处置报废资产的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3-14  浏览次数:448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我院现有一批报废资产公开竞价处置,欢迎有资质的公司参与竞买。

一、处置资产

空调、台式电脑(含显示器)、电视机、打印机、电热水器等(详见处置资产清单)。

二、有关事项

1、公告时间: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0日

2. 报名和踏勘:

1)、《梅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梅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报废报损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梅市机管(2021)2号]附件“梅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废回收资格入库项目信息库名单”内的公司方可报名,不接受名单外其他公司的报名。

2)、报名者须持身份证原件、公司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公告期内(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至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南64号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404房进行报名并现场踏勘,逾期不予受理。

3)、公告期内报名公司不足三家时,本次竞价取消,并另行发布处置公告。

3、竞价人须知:

1)此次处置的报废资产以评估价人民币50300元作为竞价底价,低于此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为对所有处置报废资产的总报价,不接受对部分报废资产选择性报价。

2)成交价仅为处置报废资产本身价格,处置报废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成交公司自行负担。

3)成交公司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

4)处置报废资产的实物状况以现场踏勘实物为准。

三、竞价时间及地点

2023年3月23日上午9点30分,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409房。

竞价方式及款项支付

1、参与竞价的公司现场提交盖有公章的纸质报价函,由我院工作人员现场打开报价函并公布价格,未盖公章或口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报价最高者竞得,若出现最高报价者为两个公司以上的,由相同的最高报价者再次报价(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报价),直至唯一最高价者竞得。

3、竞价完成后,成交公司应于当天将款项缴纳至我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44180401040003040,开户行:农行梅州分行),且须在款项到达我院指定账户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部搬运清理完毕。如若竞得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则竞价第二高者作为竞得者,依此类推。

五、联系人:陈同志  联系电话:0753-2325231

附件:梅市机管〔2021〕2号关于做好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报废报损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PDF

      处置资产清单.xls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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