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第一批减刑假释案件裁定结果公示(三)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4-04  浏览次数:220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减刑假释案件裁定结果公示

广大公民

广东省梅州监狱于2023年2月27日、3月8日向本院提请下列人员的减刑建议。经本院审理,现依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将裁判结果予以公示。   

监区:医院监区

法院案号

执行机关

罪犯姓名

罪名

执行机关提请建议

本院裁定结果

128

广东省梅州监狱

郑楚和

故意伤害罪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不变(刑期执行至2023723日止)

129

广东省梅州监狱

杨洪益

故意伤害罪、抢劫罪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期执行至20301025日止)

130

广东省梅州监狱

陈文丰

开设赌场罪

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刑期执行至2023410日止)

206

广东省梅州监狱

欧阳辉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期执行至202352日止)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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