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判结果公示(十)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4-10  浏览次数:295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广大公民:

梅州监狱于201835日向本院提请下列人员的减刑、假释建议。经本院审理,现依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将裁判结果予以公示。

监区

案号

执行机关

罪犯姓名

罪  名

执行机关提请建议

本院裁定结果

十三

监区

95

广东省
梅州监狱

洪创彬

抢劫罪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十五天,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

十三

监区

96

广东省
梅州监狱

林俊桀

故意伤害罪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

十三

监区

97

广东省
梅州监狱

莫永好

故意伤害罪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十五天,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不变。

十三

监区

98

广东省
梅州监狱

马振毛

非法经营罪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十三

监区

99

广东省
梅州监狱

徐培泽

强奸罪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不变。

十三

监区

100

广东省
梅州监狱

庄秋旺

贩卖毒品罪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十五天,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

十三

监区

101

广东省
梅州监狱

郑振宇

虚开增值税专
用发票罪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二十四天。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四天,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

十三

监区

405

广东省梅州监狱

陈泽武

伪造货币罪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十三监区

432

广东省
梅州监狱

林斌

开设赌场罪

假释。

假释。

十三

监区

433

广东省
梅州监狱

曾运强

开设赌场罪

假释。

假释。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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