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14破2号债权人申报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7-28 浏览次数:491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14破2号
本院根据债权人张哲颖的申请,于2023年6月12日裁定受理梅州绿丹兰化妆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7月7日摇珠确认黄长云为梅州绿丹兰化妆品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梅州绿丹兰化妆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梅州绿丹兰化妆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梅州绿丹兰化妆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3-29号,联系人:黄长云;联系电话:13502335430; 邮政编码:514021。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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