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第三批减刑裁前公示(十一)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8-31  浏览次数:269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减刑裁前公示表

广大公民:
  广东省梅州监狱于2023年828日向本院提请下列人员的减刑建议,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将梅州监狱报请减刑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按照“公示期限、反馈方式”所载明的方式向本院反馈。

监区:十一监区

法院案号

姓名

性别

原判罪名

原判刑期

历次减刑情况

提请机关

提请意见

提请依据

432

马泽鹏

职务侵占罪

有期徒刑5年

首报减刑

梅州监狱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表扬5次,剩余434分1分

433

聂勇彬

组织卖淫罪

有期徒刑6年

2021年11月8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梅州监狱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表扬4次,剩余506分

434

闫亚三

强奸罪

有期徒刑4年6个月

2022年4月6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梅州监狱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表扬2次,剩余150分2次累扣11分;其中2022年2月扣8分(欠产)

435

张连武

绑架罪

有期徒刑12年

2019年8月30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梅州监狱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表扬6次,剩余9分16次累扣371分,其中2021年3月扣50分(欠产)

二〇二三年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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