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14破2号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11-24  浏览次数:388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14破2号

因梅州绿丹兰化妆品有限公司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经具备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且其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符合终结破产程序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0月16日裁定宣告梅州绿丹兰化妆品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梅州绿丹兰化妆品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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