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第四批减刑案件裁判结果公示(十一)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1-09  浏览次数:315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减刑假释案件裁定结果公示

 

广大公民

广东省梅州监狱于2023年124向本院提请下列人员的减刑建议。经本院审理,现依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将裁判结果予以公示。    

监区:十一监区

法院案号

执行机关

罪犯姓名

罪名

执行机关提请建议

本院裁定结果

577号

广东省梅州监狱

张保强

抢劫罪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刑期执行至2027年10月9日止)

578号

广东省梅州监狱

郑国坚

抢劫、盗窃罪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退案

579号

广东省梅州监狱

詹楠楠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刑期执行至2024年1月25日止)

580号

广东省梅州监狱

陈灿锋

抢劫、抢夺罪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不变(刑期执行至2026年2月17日止)

581号

广东省梅州监狱

万金耶

故意伤害罪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不变(刑期执行至2029年9月22日止)

582号

广东省梅州监狱

胡晓臣

抢劫罪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刑期执行至2024年1月18日止)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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