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第一批减刑案件裁前公示(十四)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减刑裁前公示表
广大公民:
广东省梅州监狱于2024年3月19日向本院提请下列人员的减刑建议,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将梅州监狱报请减刑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按照“公示期限、反馈方式”所载明的方式向本院反馈。
法院案号 |
姓名 |
性别 |
原判罪名 |
原判刑期 |
刑期变动 |
提请依据 (行政奖励) |
提请依据 (扣罚) |
监狱意见 |
197号 |
陈贵友 |
男 |
聚众斗殴罪 |
有期徒刑4年11个月 |
首报减刑 |
表扬7次,剩余考核分129分 |
5次累计扣分43分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198号 |
黄宝明 |
男 |
伪造货币罪 |
无期徒刑 |
2016年3月18日对其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2018年12月12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表扬12次,剩余考核分270分 |
6次累扣20分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199号 |
吴爱雄 |
男 |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
有期徒刑5年7个月 |
首报减刑 |
表扬6次,剩余考核分548分 |
14次累扣74分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200号 |
袁少华 |
男 |
强奸罪、强迫卖淫罪、敲诈勒索罪 |
有期徒刑9年3个月 |
首报减刑 |
表扬6次,剩余考核分60分 |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201号 |
曾思宁 |
男 |
故意伤害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 |
有期徒刑14年 |
2015年2月9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2020年6月10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表扬8次,剩余考核分500分 |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202号 |
黄日标 |
男 |
绑架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
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
首报减刑 |
表扬9次,剩余考核分538分 |
2次累扣53分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203号 |
肖勇 |
男 |
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经营罪 |
有期徒刑7年2个月 |
首报减刑 |
表扬6次,剩余考核分416分 |
新考核累计2次,共扣2分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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