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中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中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梅州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4月1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中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林秀雄主持会议,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胡洪斌,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葛军生,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林展芬、管建琪,市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主任古锦龙,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曾文渊,以及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其他成员,市中院全体干警、近三年内退休的班子成员等参加会议。
会上,葛军生对此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方式方法和工作安排作说明,强调市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聚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做深做实政治监督,按照“四个聚焦”任务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行业领域主责主业、紧盯全面从严治党主要矛盾、紧盯“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希望市中院党组和各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正确对待、坚决支持、全力配合巡察工作。
胡洪斌对此次巡察市中院党组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政治巡察的内涵要义。要聚焦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聚焦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市委建设苏区融湾先行区、实施“百千万工程”等工作要求,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梅州落地落实。二要强化主体责任,全力配合巡察工作。市中院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为巡察组顺利开展工作、全面履行职责提供必要保障。三要坚持同题共答,共同完成巡察任务。市中院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巡察监督,对巡察后反馈的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四要严明纪律作风,严格规范开展巡察。巡察组要牢固树立制度意识、法治意识、程序意识,严格按党章、巡视工作条例等制度规定办事,严守职责边界、严禁超越权限,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林秀雄代表市中院党组作表态发言:一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和巡察工作要求上来,增强自觉接受巡察、诚恳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贯彻市委巡察工作部署。二要全力支持、主动配合,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为市委巡察组真实了解情况、高效开展工作创造最优良的环境,提供最便利的条件,切实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要严格纪律、实事求是,坚持以上率下,坚决落实主体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检查。四要正视问题、狠抓整改,深刻剖析原因,突出建章立制,坚决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五要统筹兼顾、改进作风,从严抓好纪律建设,深化成果转化运用,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整改成效体现忠诚担当、做到“两个维护”。
市委巡察组巡察时间为2024年4月上旬至2024年 7 月上旬。巡察期间联系电话:18933612372(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巡察联系信箱设在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门右侧和办公楼八楼822会议室门口;邮寄信箱地址:梅州市0112号信箱转市委第二巡察组,邮政编码:51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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