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14强清1号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8-23 浏览次数:725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14强清1号
2024年7月19日,本院依据北京华伦造纸脱水器材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广东省梅州市华佳纸业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8月23日以“摇珠+轮候”方式确定由廖伟雄律师担任广东省梅州市华佳纸业公司清算组。广东省梅州市华佳纸业公司的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内向清算组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广东省梅州市华佳纸业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广东省梅州市华佳纸业公司清算组办公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芹洋奥园半岛一号B3栋12号店(广东客嘉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廖伟雄/廖煜楠;联系电话:13823887863/18819952390; 邮政编码:514021。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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