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前公示(十)
广 东 省 梅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裁 前 公 示
广大公民:
  广东省梅州监狱于2018年5月7日向本院提请下列人员的减刑、假释建议,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将广东省梅州监狱报请减刑、假释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按照“公示期限、反馈方式”所载明的方式向本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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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中院案号  | 
      
       分监区  | 
      
       罪犯 姓名  | 
      
       性 别  | 
      
       年 龄  | 
      
       原判认定 罪名  | 
      
       刑期  | 
      
       裁定余刑  | 
      
       考核期内奖惩情况  | 
      
       监狱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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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判  | 
      
       罚金  | 
      
       历次减刑情况  | 
      
       行政奖励  | 
      
       扣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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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501  | 
      
       十三 监区  | 
      
       江世勇  | 
      
       男  | 
      
       37  | 
      
       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5年6个月  | 
      
       
  | 
      
       
  | 
      
       五年六个月  | 
      
       表扬3次,剩余22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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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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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502  | 
      
       十三 监区  | 
      
       卢建昌  | 
      
       男  | 
      
       30  |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 
      
       有期徒刑7年  | 
      
       30000  | 
      
       
  | 
      
       七年  | 
      
       表扬3次,剩余59分  |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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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503  | 
      
       十三 监区  | 
      
       罗洁熙  | 
      
       男  | 
      
       36  | 
      
       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寻衅滋事罪  | 
      
       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22日依(2014)梅中法刑执字1811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17日依(2016)粤14刑更923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七个月  | 
      
       表扬4次,剩余338分  |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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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504  | 
      
       十三 监区  | 
      
       邱奎阳  | 
      
       男  | 
      
       44  | 
      
       抢劫罪  | 
      
       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 
      
       2000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22日依(2014)梅中法刑执字2018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17日依(2016)粤14刑更954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八个月  | 
      
       表扬3次,剩余443分  |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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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505  | 
      
       十三 监区  | 
      
       苏荣  | 
      
       男  | 
      
       36  | 
      
       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4年6个月  | 
      
       
  | 
      
       
  | 
      
       四年六个月  | 
      
       表扬1次,剩余577分  |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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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506  | 
      
       十三 监区  | 
      
       郑浩平  | 
      
       男  | 
      
       49  | 
      
       走私普通货物罪  | 
      
       有期徒刑6年  | 
      
       2000000  | 
      
       
  | 
      
       五年十个月三十天  | 
      
       表扬4次,剩余263分  |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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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750  | 
      
       十三 监区  | 
      
       姚猛  | 
      
       男  | 
      
       45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有期徒刑7年  | 
      
       60万元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6月8日依(2016)粤14刑更588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十个月。  | 
      
       十个月  | 
      
       表扬6次,剩余28分  | 
      
       
  | 
      
       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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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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