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第五批减刑案件裁前公示(三)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减刑裁前公示表
广大公民:
广东省梅州监狱于2024年11月28日向本院提请下列人员的减刑建议,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将梅州监狱报请减刑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按照“公示期限、反馈方式”所载明的方式向本院反馈。
监区:三监区
法院案号 |
姓名 |
性别 |
原判罪名 |
原判刑期 |
刑期变动 |
提请机关 |
提请意见 |
提请依据 |
737 |
吴岸群 |
男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01月10日以(2012)粤高法刑执字第314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01月20日以(2014)粤高法刑执字第696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06月08日以(2016)粤14刑更第415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16日以(2018)粤14刑更1334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06月30日以(2021)粤14刑更341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 |
梅州监狱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不变。 |
表扬5次,剩余考核分515分;新:10次累扣48分;其中:2022年5月欠产扣9分,2022年9月殴打他犯扣8分、2022年10月殴打他犯扣8分;近一年1次扣2分、近两年累扣19分,最后一次扣分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 |
738 |
王乐平 |
男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有期徒刑9年 |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09月28日以(2022)粤14刑更616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梅州监狱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表扬3次,剩余考核分557分;新:2次累扣8分。近一年无扣分。 |
739 |
江鸿涛 |
男 |
销售伪劣产品罪 |
有期徒刑7年 |
首报减刑 |
梅州监狱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表扬3次,剩余考核分249分;新:1次扣2分。近半年1次监管扣分,近一年1次扣分。 |
740 |
郑宏电 |
男 |
假冒注册商标罪 |
有期徒刑2年8个月 |
首报减刑 |
梅州监狱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表扬2次,剩余考核分122分;无扣罚。 |
741 |
龙卫国 |
男 |
组织卖淫罪 |
有期徒刑11年 |
首报减刑 |
梅州监狱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表扬4次,剩余考核分383分;新:4次累扣11分;近一年1次扣分。 |
742 |
苏放宇 |
男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有期徒刑2年 |
首报减刑 |
梅州监狱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 |
表扬1次,剩余考核分567分,无扣罚. |
743 |
唐洪照 |
男 |
寻衅滋事罪 |
有期徒刑2年 |
首报减刑 |
梅州监狱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七天。 |
表扬2次,剩余考核分262分;新:1次扣1分。近半年1次扣分,近一年1次扣分。 |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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