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第五批减刑案件裁前公示(十一)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11-29  浏览次数:48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减刑裁前公示表

广大公民:
  广东省梅州监狱于20241128日向本院提请下列人员的减刑建议,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将梅州监狱报请减刑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按照“公示期限、反馈方式”所载明的方式向本院反馈。

监区:十一监区

法院案号

姓名

性别

原判罪名

原判刑期

刑期变动

提请机关

提请意见

提请依据

716

李泽民

强奸罪,抢劫罪

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04月04日以(2018)粤14刑更156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不变;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06月10日以(2020)粤14刑更476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不变;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06月28日以(2022)粤14刑更489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不变。

梅州监狱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不变。

表扬6次,剩余考核分4分考核期内无扣分

717

许伟泳

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强奸罪

有期徒刑17年3个月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08月17日以(2016)粤14刑更715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不变;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16日以(2018)粤14刑更1126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不变;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1日以(2020)粤14刑更868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不变;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22日以(2022)粤14刑更1024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不变

梅州监狱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不变。

表扬4次,剩余考核分425分旧:无扣分;新:1次扣2分;近半年无扣分,近一年无扣分

718

徐福育

非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

有期徒刑3年

首报减刑

梅州监狱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表扬2次,剩余考核分213分;近一年4次5分

719

郑振洲

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

有期徒刑5年6个月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06月29日以(2023)粤14刑更364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梅州监狱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表扬3次,剩余考核分296分考核期内无扣分

二〇二四年十一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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