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第五批减刑案件裁前公示(十三)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11-29  浏览次数:52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减刑裁前公示表

广大公民:
  广东省梅州监狱于20241128日向本院提请下列人员的减刑建议,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将梅州监狱报请减刑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按照“公示期限、反馈方式”所载明的方式向本院反馈。

监区:医院监区

法院案号

姓名

性别

原判罪名

原判刑期

刑期变动

提请机关

提请意见

提请依据

938

许初

贩卖毒品罪

有期徒刑7年6个月

首报减刑

梅州监狱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表扬3次剩余考核分467分

939

罗全刚

强奸罪

有期徒刑4年

首报减刑

梅州监狱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表扬3次,剩余考核分156分旧:无新:2次累扣4分;近半年0次扣分,近一年1次扣分。

940

吴理松

开设赌场罪

有期徒刑3年6个月

首报减刑

梅州监狱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表扬2次,剩余考核分268分旧:无新:2次累扣5分;近半年1次扣分,近一年2次扣分。

941

张介禹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有期徒刑5年

首报减刑

梅州监狱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表扬4次,剩余考核分167分新:16次累扣67分;近一年2次扣3分,近半年无扣分。

942

杨建波

故意杀人罪,破坏电力设备罪

无期徒刑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01月10日以(2012)粤高法刑执字315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01月21日以(2014)梅中法刑执字354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30日以(2016)粤14刑更1651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06月19日以(2019)粤14刑更635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04月06日以(2022)粤14刑更123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

梅州监狱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不变。

表扬6次,剩余考核分177分

943

陈培松

贩卖毒品罪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2月30日以(2008)粤高法刑执字第1861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01月14日以(2011)粤高法刑执字第716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01月31日以(2013)梅中法刑执字第361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04月15日以(2015)梅中法刑执字第693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08月10日以(2017)粤14刑更679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

梅州监狱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不变。

表扬15次,剩余考核分357分;累计4次共扣51分, 旧:3次累扣50分; 新:1次扣1分

二〇二四年十一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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