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梅州中院连续两年获评广东法院综合提升审判质效工作综合优胜单位
1月20日,省法院召开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公布2024年度广东法院“一降两升三优化”综合评价结果,梅州中院再次获评广东法院综合提升审判质效工作综合优胜单位,行政争议全程协调解纷机制获评全省法院综合提升审判质效“优秀工作机制”,实质解纷工作在会上作经验交流。
2024年,梅州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以深化创新品牌为牵引,以“狠抓落实年”行动为抓手,圆满完成综合提升审判质效“争优提升年”目标任务。“一降两升三优化”15项审判质效指标全部进入目标区间,且均优于全省均值,其中11项指标创三年来最优值;“庭、站、点”工作机制、行政争议全程协调解纷机制等经验做法获省级以上肯定推广。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审判科学管理。将“综合提升审判质效”作为“一把手”工程,两级法院主要领导带头紧抓不放,确保审判执行工作有序推进、有力落实。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修订完善院庭长办案工作规定,实行“四类案件”院长办公例会周报制度,细化院庭长阅核工作机制25条举措,全市法院一审裁判被发改率降至1.809%,经阅核案件被发改率低至0.8%。提升审判管理效能,制定“一降两升三优化”评价目标体系2.0具体实施细则,加强审判数据分析研判,用好“三报两查一提醒”督促举措,全程监管、动态预警案件指标。抓好审判管理工作调度,强化对下调研指导,常态召开条线发改评析会和定点法院座谈会,推动及时解决审判质效指标运行中的短板弱项。做实季度审判数据会商研判,与部门、个人质效综合评价相结合,全面促推审判执行提质增效。
二是抓实前端治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坚持以综治中心为纽带,推动“庭、站、点”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完善法官“固定驻点+按需到场+即时响应”工作机制,“庭、站、点”参与调处纠纷3149件,调解成功率达56.09%;市中院和8个基层法院新收案件均实现同比下降。“庭、站、点”工作机制入选广东法院“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创新案例。深化行政争议全程协调解纷机制,推动法官下沉镇街一线参与指导争议调处,行政争议诉前调解成功率34.59%,一审行政案件收案数同比下降5.23%,该机制作为行政诉讼调解和解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抓好司法建议,制发司法建议131份,反馈率100%,其中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25份,促使相关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或整改行动方案23个。市中院获评“全省法院司法建议工作先进集体”。强化普法责任落实,推动诉讼服务各环节与法治宣传教育一体贯通,“三中心一基地”全链条普法获评省优秀普法工作项目,优化诉讼服务案例获评市党建工作创新大赛二等奖。
三是加快案件流转,全力降存清积提质增效。严防程序空转,开展上诉案件移送整治及加强案件审限管理专项工作,制定加快案件流转实施细则,强化送达、审理等重要节点和超审限案件监测预警,超12个月未结案件数同比下降16.67%,两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数为零,相关机制做法作为“促流转”经验在全省法院推广。持续推进要素式庭审改革,制定完善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常见案件要素清单和庭审规程,推动简案快审快裁、类案集约审理,平均结案时间同比缩短16.80%。《深入推进民商事要素式审判提升审判质效》获评全省法院优秀调研成果。强化电子送达、类案检索、文书纠错等辅助办案系统深度运用,大力推广“云端”诉讼服务,速裁案件审理天数19.07天。
四是加强实质解纷,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树牢定分止争理念,坚持“如我在诉”,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基地、党建文化活动中心,善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民事案件调解率23.90%。压实办案责任,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落实诉中、判后释法答疑,实现89.85%的案件在第一审程序实质性化解。全面建设执行事务中心,健全“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出台规范程序衔接、推进“执破融合”工作意见,推广执行异议案件“首接制”,全市法院新收执行异议案件同比下降61.49%,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同比下降26.14%。强化典型引领,建立精品案件培育对象先行庭审评查机制,每月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14篇案例获最高法院、省法院采用或选用入库,2篇文书获评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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