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批减刑、假释裁前公示表(医院监区)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减刑裁前公示表
广大公民:
广东省梅州监狱于2025年5月28日向本院提请下列人员的减刑建议,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将梅州监狱报请减刑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按照“公示期限、反馈方式”所载明的方式向本院反馈。
监区:医院监区
法院案号 |
姓名 |
性别 |
原判罪名 |
原判刑期 |
刑期变动 |
提请机关 |
提请意见 |
提请依据 |
589 |
许东霖 |
男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04日以(2013)粤高法刑执字第2258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13日以(2016)粤刑更2014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8日以(2019)粤14刑更1230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28日以(2022)粤14刑更647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 |
梅州监狱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 |
获得6次表扬;剩余考核分157分累计扣分1分;单次最高扣分1分 |
590 |
赖徐忠 |
男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13日以(2016)粤刑更1822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18日以(2019)粤14刑更285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不变;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8日以(2021)粤14刑更601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不变。 |
梅州监狱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不变。 |
获得4次表扬;剩余考核分464分,5次累扣11分。旧:1次累扣5分;新:4次累扣6分;近半年1次扣1分,近一年4次扣6分 |
591 |
廖秉原 |
男 |
抢劫罪 |
有期徒刑14年6个月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0月11日以(2016)粤14刑更1176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不变;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18日以(2019)粤14刑更260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不变;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30日以(2021)粤14刑更194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不变;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29日以(2023)粤14刑更301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不变。 |
梅州监狱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不变。 |
获得4次表扬;剩余考核分269分 |
592 |
蔡楠烁 |
男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9月2日以(2016)粤刑更446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27日以(2019)粤刑更340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28日以(2022)粤14刑更727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不变。 |
梅州监狱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不变。 |
获得6次表扬;剩余考核分154分。新考核2次累扣2分;近半年无扣分,近一年1次扣1分 |
593 |
王自木 |
男 |
合同诈骗罪 |
有期徒刑15年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30日以(2022)粤14刑更1066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梅州监狱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获得3次表扬;剩余考核分432分 |
594 |
万伟 |
男 |
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10年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6日以(2022)粤14刑更44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不变。 |
梅州监狱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不变。 |
获得6次表扬;剩余考核分315分。新系统:2次累扣3分;近半年扣1次扣2分、近一年2次扣3分 |
595 |
吴伟强 |
男 |
故意伤害罪,伪造身份证件罪 |
有期徒刑13年6个月 |
首报减刑 |
梅州监狱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获得6次表扬;剩余考核分507分。旧系统2次累扣30分,新系统2次累扣4分;近半年扣1次扣3分、近一年1次扣3分 |
596 |
潘清安 |
男 |
组织卖淫罪 |
有期徒刑10年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29日以(2023)粤14刑更340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不变。 |
梅州监狱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不变。 |
获得4次表扬;剩余考核分207分 |
597 |
赵钦桂 |
男 |
盗窃罪 |
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
首报减刑 |
梅州监狱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获得6次表扬;剩余考核分98分。累计扣分1分;单次最高扣分1分 |
598 |
王国越 |
男 |
走私普通货物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 |
有期徒刑11年 |
首报减刑 |
梅州监狱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获得4次表扬;剩余考核分350分。累计扣分12分;单次最高扣分3分 |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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