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作者:超级管理员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5-11-14 浏览次数:26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2025)粤14刑更889号
罪犯谢增标,男,公民身份号码:441426196608031450。
罪犯谢增标犯骗取出口退税罪一案,本院于2023年12月27日作出(2022)粤14刑初11号刑事判决,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谢增标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万元。宣判后,谢增标等人提起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因适用法律有新的规定,于2025年9月29日作出(2024)粤刑终216号刑事判决,改判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对谢增标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40万元。现该案判决中对谢增标的判项已发生法律效力。2025年10月27日,罪犯谢增标以其患有右舌鳞状细胞癌、牙龈癌、左上肺腺癌等多种疾病,认为该疾病符合非临床治愈期的各种恶性肿瘤,向我院申请启动暂予监外执行审查程序。
经审查,罪犯谢增标经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梅州市人民医院诊断为:1.右舌鳞状细胞癌;2.牙龈癌;3.左上肺腺癌。现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罪犯谢增标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进行审查,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书面向本院刑庭提出。
联系电话0753-2325061。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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