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批减刑假释裁前公示表(医院监区)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减刑、假释裁前公示表
广大公民:
广东省梅州监狱于2025年11月26日向本院提请下列人员的减刑、假释建议,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将梅州监狱报请减刑、假释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监区:医院监区
|
法院 案号 |
提请单位 |
性别 |
罪犯姓名 |
罪名 |
原判刑期 |
刑期变动 |
考核情况 |
提请建议 |
|
1102号 |
广东省梅州监狱 |
男 |
陈文炎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首报减刑 |
14次表扬,剩余考核分341分;9次累扣78分,旧计分考核7次累扣76分,新计分考核2次累扣2分,近1年无扣分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
1103号 |
广东省梅州监狱 |
男 |
谢江毫 |
抢劫罪、强奸罪 |
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2月9日以(2015)梅中法刑执字第285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不变;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22日以(2017)粤14刑更284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不变 |
6次表扬,剩余考核分528分;55次累扣1838分,其中旧计分考核48次累扣1780分,新计分考核7次累扣58分,近一年无扣分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不变。 |
|
1104号 |
广东省梅州监狱 |
男 |
孙锡坤 |
非法持有毒品罪、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12日以(2018)粤14刑更1433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30日以(2021)粤14刑更36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27日以(2023)粤14刑更488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3次表扬;剩余考核分207分;无扣分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
1105号 |
广东省梅州监狱 |
男 |
徐永有 |
抢劫罪、寻衅滋事罪 |
有期徒刑十四年九个月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30日以(2019)粤14刑更960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8日以(2021)粤14刑更615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不变;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29日以(2023)粤14刑更750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不变 |
4次表扬;剩余考核分356分;无扣分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不变。 |
|
1106号 |
广东省梅州监狱 |
男 |
沈开府 |
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22日以(2022)粤14刑更943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28日以(2024)粤14刑更401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3次表扬;剩余考核分330分;扣1分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
1107号 |
广东省梅州监狱 |
男 |
郑记耀 |
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 |
有期徒刑六年 |
首报减刑 |
6次表扬;剩余考核分62分;7次累扣27分,其中旧计分考核3次累扣22分,新计分考核4次累扣5分,近半年无扣分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
1108号 |
广东省梅州监狱 |
男 |
吕镇元 |
运输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年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29日以(2023)粤14刑更597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不变。 |
3次表扬;剩余考核分509分;扣1分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不变。 |
|
1109号 |
广东省梅州监狱 |
男 |
谢两富 |
爆炸罪、放火罪 |
判处八年 |
首报减刑 |
4次表扬,剩余考核分462分;2次累扣12分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
1110号 |
广东省梅州监狱 |
男 |
郑义 |
盗窃罪 |
有期徒刑四年 |
首报减刑 |
3次表扬;剩余考核分3分;无扣分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
1151号 |
广东省梅州监狱 |
男 |
杨博胜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4日以(2018)粤14刑更229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8日以(2020)粤14刑更73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28日以(2022)粤14刑更461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28日以(2024)粤14刑更433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3次表扬,剩余考核分241分;扣1分 |
假释 |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