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批减刑、假释裁前公示表(二监区)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6-03  浏览次数:26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减刑、假释裁前公示表

广大公民

广东省梅州监狱于2026年61日向本院提请下列人员的减刑、假释建议,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将梅州监狱报请减刑、假释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监区:二监区

法院

案号

提请单位

性别

罪犯姓名

罪名

原判刑期

刑期变动

考核情况

提请建议

269号

广东省梅州监狱

林尤定

开设赌场罪

有期徒刑三年

首报减刑

2个表扬,余442.0分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270号

广东省梅州监狱

吴俊盛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妨害公务罪

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1229日以(2023)粤14刑更623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6个表扬,余22.0分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271号

广东省梅州监狱

许炜轩

强奸罪

有期徒刑四年

首报减刑

3个表扬,余101.0分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272号

广东省梅州监狱

何秀添

诈骗罪

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

首报减刑

2个表扬,余155.0分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273号

广东省梅州监狱

周升级

强奸罪、绑架罪、抢劫罪、盗窃罪

死缓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530日以(2009)粤高法刑执字第437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2629日以(2012)粤高法刑执字第1195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1022日以(2014)梅中法刑执字第1933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54日以(2017)粤14刑更第7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十五天;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18日以(2020)粤14刑更1120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927日以(2023)粤14刑更547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

6个表扬,余209.0分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

274号

广东省梅州监狱

沈烈忠

故意伤害罪

死缓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1213日以(2016)粤刑更1836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1216日以(2020)粤刑更1227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927日以(2023)粤14刑更442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不变。

5个表扬,余26.0分

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不变。

426号

广东省梅州监狱

颜晓俊

合同诈骗罪

有期徒刑三年

首次减刑、假释

2个表扬,余162.0分

假释或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优先适用假释。

427号

广东省梅州监狱

陈镇瑶

开设赌场罪

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

首次减刑、假释

3个表扬,余202.0分

假释或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优先适用假释。

二〇二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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