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批减刑、假释裁前公示表(医院监区)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减刑裁前公示表
广大公民:
广东省梅州监狱于2026年6月1日向本院提请下列人员的减刑建议,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将梅州监狱报请减刑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监区:医院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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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案号 |
提请单位 |
性别 |
罪犯姓名 |
罪名 |
原判刑期 |
刑期变动 |
考核情况 |
提请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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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号 |
广东省梅州监狱 |
男 |
朱治军 |
故意杀人罪 |
死缓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24日以(2016)粤刑更914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21日以(2023)粤刑更514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
6个表扬,余13.0分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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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号 |
广东省梅州监狱 |
男 |
甘海华 |
抢劫罪 |
无期徒刑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6月29日以(2012)粤高法刑执字第1249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22日以(2014)梅中法刑执字第1696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4日以(2017)粤14刑更77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6日以(2019)粤14刑更1463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27日以(2023)粤14刑更491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 |
6个表扬,余163.0分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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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号 |
广东省梅州监狱 |
男 |
吴俊河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12日以(2018)粤14刑更1409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28日以(2022)粤14刑更511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不变;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28日以(2024)粤14刑更385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不变。 |
3个表扬,余296.0分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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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号 |
广东省梅州监狱 |
男 |
杜俊林 |
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19日以(2019)粤14刑更812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06日以(2022)粤14刑更27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28日以(2024)粤14刑更318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4个表扬,余283.0分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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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号 |
广东省梅州监狱 |
男 |
马敏敏 |
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 |
有期徒刑十九年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28日以(2024)粤14刑更400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4个表扬,余367.0分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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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号 |
广东省梅州监狱 |
男 |
高祥豹 |
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28日以(2022)粤14刑更341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不变;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28日以(2024)粤14刑更279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不变。 |
4个表扬,余339.0分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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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号 |
广东省梅州监狱 |
男 |
袁雄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29日以(2023)粤14刑更707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不变。 |
5个表扬,余482.0分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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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号 |
广东省梅州监狱 |
男 |
陈基泰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28日以(2024)粤14刑更384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4个表扬,余330.0分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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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号 |
广东省梅州监狱 |
男 |
张锦城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6月10日以(2011)粤高法刑执字第1088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5月21日以(2013)梅中法刑执字第1064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9月24日以(2015)梅中法刑执字第1674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零二十天;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4日以(2018)粤14刑更53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 |
13个表扬,余118.0分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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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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