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前公示(十四)
广 东 省 梅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裁 前 公 示
广大公民:
广东省梅州监狱于2018年6月28日向本院提请下列人员的减刑、假释建议,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将广东省梅州监狱报请减刑、假释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按照“公示期限、反馈方式”所载明的方式向本院反馈。
序号 |
中院 案号 |
分监区 |
罪犯 姓名 |
性 别 |
年 龄 |
原判认定 罪名 |
刑期 |
裁定余刑 |
考核期内奖惩情况 |
监狱意见 |
|||
原判 |
罚金 |
历次减刑情况 |
行政奖励 |
扣罚 |
|||||||||
1 |
755 |
一监区 |
陈鑫城 |
男 |
23 |
抢劫罪 |
有期徒刑4年 |
5000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4日依(2017)粤14刑更157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一年七个月十三天 |
表扬3次、剩余考核分318分 |
|
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二十七天。 |
2 |
756 |
一监区 |
陈志超 |
男 |
28 |
抢劫罪 |
有期徒刑15年 |
20000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3日依(2013)梅中法刑执字2603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十个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6月8日依(2016)粤14刑更372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七年七个月十五天 |
表扬4次、剩余考核分288分 |
累计扣3分、计分考核累计扣10分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3 |
757 |
一监区 |
李景强 |
男 |
34 |
抢劫罪 |
有期徒刑15年 |
100000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22日依(2014)梅中法刑执字2053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17日依(2016)粤14刑更816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二十天。 |
八年四个月八天 |
表扬6次、剩余考核分190分 |
计分考核扣5分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4 |
758 |
一监区 |
丘新胜 |
男 |
51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2月30日依(2008)粤高法刑执字1872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1月13日依(2011)梅中法刑执字197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3月28日依(2013)梅中法刑初字607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月30日依(2016)梅中法刑执字2499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七年七个月三十天 |
表扬6次、剩余考核分443分 |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5 |
759 |
一监区 |
韦焕彬 |
男 |
30 |
绑架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1月14日依(2011)粤高法刑执字729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8月5日依(2013)粤高法刑执字815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六年;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月30日依(2016)梅中法刑执字2500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十五年六个月五天 |
表扬5次、剩余考核分212分 |
扣1分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6 |
760 |
一监区 |
徐春雄 |
男 |
41 |
抢劫罪、非法买卖枪支罪 |
有期徒刑17年 |
20000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1月13日依(2011)梅中法刑执字203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11月29日依(2012)梅中法刑执字2458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十五天;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22日依(2014)梅中法刑执字2059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17日依(2016)粤14刑更823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四年七个月九天 |
表扬6次、剩余考核分160分 |
扣1分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7 |
761 |
一监区 |
颜志嘉 |
男 |
27 |
抢劫罪 |
有期徒刑14年6个月 |
50000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17日依(2016)粤14刑更716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十年十一个月二十五天 |
表扬4次、剩余考核分199分 |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8 |
762 |
一监区 |
杨泽群 |
男 |
49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有期徒刑10年 |
30000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0月11日依(2016)粤14刑更1204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七年四个月十三天 |
表扬3次、剩余考核分527分 |
扣1分;计分考核累计扣27分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9 |
763 |
一监区 |
叶镇波 |
男 |
41 |
抢劫罪、强奸罪、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20年 |
10000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0月11日依(2016)粤14刑更1317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十五年十个月十三天 |
表扬5次、剩余考核分318分 |
扣2分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10 |
764 |
一监区 |
曾富雄 |
男 |
27 |
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14年6个月 |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5月21日依(2013)梅中法刑执字1345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2月9日依(2015)梅中法刑执字342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0月11日依(2016)粤14刑更1318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五年八个月八天 |
表扬4次、剩余考核分537分 |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11 |
765 |
一监区 |
张志谋 |
男 |
48 |
诈骗罪 |
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
500000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6月5日依(2015)梅中法刑执字897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17日依(2016)粤14刑更898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十个月。 |
六年八个月十四天 |
表扬5次、剩余考核分116分 |
计分考核累计扣19分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12 |
766 |
一监区 |
章林广 |
男 |
47 |
隐瞒犯罪所得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拘禁罪 |
有期徒刑12年 |
820000 |
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于2012年4月12日依(2012)武刑初字67号刑事裁定,对其加刑十年;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22日依(2014)梅中法刑执字2061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17日依(2016)粤14刑更827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四年三个月十四天 |
表扬4次、剩余考核分120分 |
计分考核扣5分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13 |
767 |
一监区 |
朱延龙 |
男 |
25 |
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13年 |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0月11日依(2016)粤14刑更1319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八年八个月一天 |
表扬4次、剩余考核分445分 |
计分考核累计扣5分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14 |
768 |
一监区 |
黄敏新 |
男 |
31 |
抢劫罪 |
无期徒刑 |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10月20日依(2011)粤高法刑执字1898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月21日依(2014)梅中法刑执字404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二年。 |
十五年二个月二十九天 |
表扬9次、剩余考核分15分 |
累计扣4分、计分考核扣5分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15 |
769 |
一监区 |
王绪函 |
男 |
44 |
盗窃罪 |
有期徒刑4年9个月 |
10000 |
|
四年二十八天 |
表扬1次、剩余考核分540分 |
计分考核累计扣10分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16 |
770 |
一监区 |
余德潮 |
男 |
30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4月8日依(2015)粤高法刑执字1963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 |
十九年八个月三十天 |
表扬9次、剩余考核分544分 |
2015.10.07一次性扣3分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17 |
983 |
一监区 |
方泽铭 |
男 |
26 |
开设赌场罪 |
有期徒刑3年10个月 |
20000 |
|
二年十个月七天 |
表扬3次、剩余考核分204分 |
|
假释。 |
18 |
984 |
一监区 |
候冬杨 |
男 |
32 |
盗窃罪 |
有期徒刑4年 |
30000 |
|
三年七个月三天 |
表扬4次、剩余考核分306分 |
扣1分、计分考核扣26分 |
假释。 |
19 |
1004 |
一监区 |
方木希 |
男 |
53 |
伪造货币罪,出售、购买假币罪,出售假币罪 |
有期徒刑20年 |
160000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10月8日依(2011)穗中法刑二初字123号刑事裁定,对其加刑十三年;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22日依(2014)梅中法刑执字2069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17日依(2016)粤14刑更830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十二年三十天 |
表扬4次、剩余考核分154分 |
|
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20 |
1005 |
一监区 |
周富 |
男 |
31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12年 |
3000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9月25日依(2012)梅中法刑执字2369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8月15日依(2014)梅中法刑执字1524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6月8日依(2016)粤14刑更397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二年七个月十八天 |
表扬4次,剩余考核分502分 |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