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须知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7-24  浏览次数:9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须知

 

申请执行的当事人是申请人,被申请执行的当事人是被申请人。申请执行需提交如下材料:

¨      1、申请执行书壹份

¨      2、申请执行人主体材料。

¨      3、授权委托书壹份

¨      4、受托人身份材料壹份

¨      5、被执行人主体材料

¨      6、执行依据原件壹份、复印件叁份(生效判决裁定、强制公证文书、仲裁裁决书)

¨      7、生效判决(裁定、裁决书)的生效证明壹份

【说明】

1.执行申请书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对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强制对方履行义务时使用的文书。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写明基本信息。(1)自然人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申请事项写明具体、明确请求目的,申请执行的标的总额包括本金、利息。

4.事实与理由写明原案情和处理结果并说明现在的执行状况以及强制执行的必要性。

5.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写明财产的具体情况并附证据。

6.申请书尾部写明日期,当事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执行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

 

地址、电话、邮码

 

 

 

姓名或单位名称

 

地址、电话、邮码

 

申请执行的根据

 

申请执行的理由

 

诉讼期间时候曾申请诉讼保全

 

申请执行的内容

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处所及其价值金额

有无在其他法院申请执行

 

     签名(盖章):            申请日期:  

 

附: 《申请执行须知》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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