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概况

作者:超级管理员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5-06  浏览次数:969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7月,原称兴梅区人民法院。19657月,设立梅县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881月,更名为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梅州中院下辖梅江、梅县、兴宁、平远、蕉岭、大埔、丰顺、五华8个基层法院,辖区有23个人民法庭,共有在编在职干警822名。梅州中院内设机构19个,其中审判执行部门设有执行局(副处级)、综合科、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等11个部门;综合审判部门设有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等2个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设有政治处(副处级)、办公室、司法行政科、督察室、教育培训科、信息科等6个部门。另有1个直属行政单位司法警察支队,1个下属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中院现有在编在职干警149人,其中员额法官40人。

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锚定全面建设“六先”法院工作目标,深入开展“五个提升年”活动、“五项重点工作”、“1+3”行动,守正创新、真抓实干,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为梅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近三年全市法院审结的案件年均约43000件,审判质量稳步提升,诉源治理和实质解纷效果明显,审判权运行机制不断优化,获评广东法院综合提升审判质效工作综合优胜单位。破解山区农村“执行难”、“庭、站、点”诉源共治行政争议全程协调解纷机制等多项工作经验受到最高法院、省法院等肯定推广。

“梅花香自苦寒来”。梅州法院经过多年的自强不息,奋力拼搏,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近年来,共有400多个先进集体和个人荣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梅州中院督察室获“人民法院督察工作先进集体”,兴宁法院行政庭获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涌现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王利珍、黄伟玲,“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陈立民,“全国法院先进个人”黄洪远,“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黄永松、曾士芳,“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刘国勇等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先进典型人物。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今后,梅州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牢把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坚持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深化创新品牌,狠抓提质增效,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梅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梅州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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