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案件裁定结果公示(十三)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2-01  浏览次数:265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减刑假释案件裁定结果公示

 

广大公民

梅州监狱于201913日向本院提请下列人员的减刑、假释建议。经本院审理,现依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将裁判结果予以公示。  

监区:十三监区

案号

执行机关

罪犯姓名

罪名

执行机关提请建议

本院裁定结果

1

广东省梅州监狱

李海华

故意杀人罪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期执行至2023329日止)

2

广东省梅州监狱

林伟泽

交通肇事罪

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二十六天。

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二十日(刑期执行至2019129日止)

3

广东省梅州监狱

郑建清

放火罪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期执行至2024415日止)

4

广东省梅州监狱

郑泽荣

职务侵占罪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建议对该犯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刑期执行至202397日止)

242

广东省梅州监狱

林泽瀚

抢劫罪

假释。

不予假释

243

广东省梅州监狱

魏俊鹏

开设赌场罪

假释。

假释(刑期执行至202076日止)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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