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梅州中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9-30  浏览次数:490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市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梅州中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将从2019929日起至1129日,对梅州中院党组开展巡察。929日上午,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梅州中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在梅州中院召开。会上,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硕对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刘少庭作了动员讲话,梅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思彬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张学英、陈运华、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叶丽君、市委第二巡察组有关同志,梅州中院领导班子成员、中院在编干警、近三年内退休的处级干部共130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刘少庭通报了这次巡察的重点、总体安排和要求,他说这次市委决定对梅州中院党组开展巡察,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梅州中院党组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梅州中院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与巡察组共同把市委部署的巡察任务完成好。一要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及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二要突出监督重点,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三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会上,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硕就如何配合开展巡察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他强调,市委对巡察工作高度重视,本轮巡察启动前,市委书记陈敏亲自审定了本轮巡察工作方案,全面对标对齐中央、省委新部署新要求,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新时代梅州巡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市委巡察组对梅州中院党组开展巡察,代表市委的权威,体现市委的威信。梅州中院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支持市委巡察组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检验和促进,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检验和促进,强化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配合监督的思想自觉,把接受巡察作为一次党性锤炼和思想洗礼的过程。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梅州中院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坚决支持巡察工作,要积极配合巡察工作,要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

梅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思彬表示,坚决拥护市委对梅州中院党组开展巡察的决定。梅州中院党组和全体党员干警要切实增强自觉接受检查、诚恳接受监督的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巡察组的工作,全力落实好巡察组的各项要求,确保这次巡察工作圆满完成。全体党员干警一要提升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市委巡察工作部署。二要精心组织准备,全力保障巡察高效运行。三要严格遵守纪律,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检查。四要切实抓好整改,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把巡察工作与当前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推动提升审判质效和切实解决执行难等法院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在巡察组的指导和帮助下,找准问题短板,不断丰富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制度,全面推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和各项重点工作再上新台阶,以新担当新作为新成效服务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平安之乡建设、保障梅州苏区经济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华诞献礼!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梅州中院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的举报和反映。市委巡察组设立联系信箱、信访电话和邮箱。巡察联系信箱设在梅州中院一楼大堂和审判法庭一楼大厅;信访电话:18933612372(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受理信访邮箱地址:梅州市103号信箱转市委第二巡察组。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友情链接: 梅江区法院 梅县法院 大埔县法院 丰顺县法院 五华县法院 兴宁市法院 平远县法院 蕉岭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