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案件裁定结果公示(十三)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1-08  浏览次数:363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减刑假释案件裁定结果公示

 

广大公民

梅州监狱于20191127日向本院提请下列人员的减刑、假释建议。经本院审理,现依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将裁判结果予以公示。 

监区:医院监区

案号

执行机关

罪犯姓名

罪名

执行机关提请建议

本院裁定结果

1427

广东省梅州监狱

陈焕典

故意伤害罪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刑期执行至2033219日止)

1428

广东省梅州监狱

陈志伟

盗窃罪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退案

1429

广东省梅州监狱

高海平

故意杀人罪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刑期执行至2035923日止)

1430

广东省梅州监狱

黄森标

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刑期执行至2023917日止)

1431

广东省梅州监狱

张树平

抢劫罪、敲诈勒索罪

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二天。

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二十三天(刑期执行至20191230日止)

1432

广东省梅州监狱

张喜奎

故意杀人罪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六年不变(刑期执行至202954日止)

1568

广东省梅州监狱

方剑群

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退案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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