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的通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2-26 浏览次数:466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根据本院的工作部署,现就疫情期间本院诉讼服务和信访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年2月26日起,本院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相关业务的,请提前与本院相关工作人员沟通联系,并按相关规定采取防护措施,务必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防疫检查。
二、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在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当事人优先采用网络、邮寄等方式办理立案事项,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具体途径如下:
1、当事人需要办理一审民商事立案及执行立案的,请登陆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sfw.gdcourts.gov.cn/)进行网上办理或通过微信“广东移动微法院”、“粤公正”小程序,根据提示提交立案申请,并以邮寄方式提交立案材料(寄本院立案庭),咨询电话:0753-2325126、2325129。
2、办理一审行政立案的,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立案材料(寄本院立案庭),咨询电话:0753-2325126、2325129。
3、当事人需要提交申请再审材料、申诉信访的,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寄本院信访室),咨询电话:0753-2325151、2325152。
4、跨域立案:外地当事人需要立案的,可在当地法院就近跨域立案。
三、需要联系法官或咨询相关事项的,可通过受理案件通知书预留的电话号码,联系相应审判团队邮寄提交。
其他查询咨询事项请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直接联系案件承办人办理。
特此通告。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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