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前公示(十四)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3-12 浏览次数:369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东 省 梅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裁 前 公 示
广大公民:
广东省梅州监狱于2020年3月9日向本院提请下列人员的减刑、假释建议,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将广东省梅州监狱报请减刑、假释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按照“公示期限、反馈方式”所载明的方式向本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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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中院案号 |
分监区 |
罪犯 姓名 |
性 别 |
年 龄 |
原判认定罪名 |
刑期 |
裁定余刑 |
刑期变动 |
考核期内奖惩情况 |
监狱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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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判 |
罚金 |
行政奖励 |
扣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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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 |
十三 监区 |
陈南 |
男 |
30 |
走私普通货物罪、物品罪 |
有期徒刑2年6个月 |
200000 |
一年七个月二十五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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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扬1次,剩余39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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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二十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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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92 |
十三 监区 |
高盛宏 |
男 |
34 |
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有期徒刑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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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十三天 |
2016年4月23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十五天;2018年4月4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十五天。 |
表扬4次,剩余40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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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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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93 |
十三 监区 |
莫永好 |
男 |
46 |
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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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八天 |
2016年6月8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2018年4月4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十五天。 |
表扬5次,剩余1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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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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