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前公示(十六)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3-12  浏览次数:341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广大公民:
  广东省梅州监狱于2020311日向本院提请下列人员的减刑、假释建议,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将广东省梅州监狱报请减刑、假释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按照“公示期限、反馈方式”所载明的方式向本院反馈。

序号

中院案号

分监区

罪犯

姓名

原判认定罪名

刑期

裁定余刑

刑期变动

考核期内奖惩情况

监狱意见

原判

罚金

行政奖励

扣罚

1

211

医院监区

姜永

26

故意伤害罪

有期徒刑7

 

三年五个月十天

20181016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表扬3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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