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案件裁定结果公示(十二)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4-28  浏览次数:344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减刑假释案件裁定结果公示

 

广大公民

梅州监狱于202039日向本院提请下列人员的减刑、假释建议。经本院审理,现依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将裁判结果予以公示。  

监区:十三监区

案号

执行机关

罪犯姓名

罪名

执行机关提请建议

本院裁定结果

91

广东省梅州监狱

陈南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二十天。

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十五天(刑期执行至2020425日止)

92

广东省梅州监狱

高盛宏

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退案

93

广东省梅州监狱

莫永好

故意伤害罪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期执行至20241012日止)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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