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案件裁定结果公示(十二)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4-28 浏览次数:344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减刑假释案件裁定结果公示
广大公民:
梅州监狱于2020年3月9日向本院提请下列人员的减刑、假释建议。经本院审理,现依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将裁判结果予以公示。
监区:十三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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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执行机关 |
罪犯姓名 |
罪名 |
执行机关提请建议 |
本院裁定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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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号 |
广东省梅州监狱 |
陈南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二十天。 |
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十五天(刑期执行至2020年4月25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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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号 |
广东省梅州监狱 |
高盛宏 |
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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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号 |
广东省梅州监狱 |
莫永好 |
故意伤害罪 |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期执行至2024年10月12日止) |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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