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小华率领调研组到基层法院调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5-07  浏览次数:464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421日至2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小华率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余红辉,监察司法工委主任钟夏彬,法制工委主任廖海文,监察司法工委副主任张卫红,市人大代表、广东客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凌传平,市人大代表、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律师曾立丹等8人组成调研组,先后到梅江、梅县、丰顺法院专题调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市中院院长刘思彬、常务副院长朱杭基等人陪同调研。梅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成芳,梅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丹玲,丰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火营,梅江、梅县、丰顺法院院长,梅江、梅县、丰顺三个县区的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调研组在丰顺法院观摩一件故意伤害案件庭审,分别在梅江、梅县、丰顺法院听取各法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汇报。曾小华副主任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梅州法院在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取得的成效,并要求全市政法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加强交流沟通,抓住庭审实质化关键环节,逐步解决改革遇到的难题,共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同时,调研组还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力推进改革工作,确保每一件刑事案件得到公正审判。二是主动作为,严格执行“三项规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健全各项机制。三是政法各部门要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同时积极争取省、市、县(区)人大的支持,想方设法解决人财物方面问题。

刘思彬院长就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坚持全面深入推进改革,着力构建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庭审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新格局。二是要加强公检法司的良性互动,形成工作合力。三是要切实推进庭审实质化,进一步完善证据认定规则,建立冤假错案防范机制。四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公检法和律师队伍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培训,规范侦查人员取证工作机制。

423日,市中院同时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丰顺县丰良镇下山村党支部书记彭唱英到丰顺法院参加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专题调研,现场观摩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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