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工作报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3-06  浏览次数:10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111日在梅州市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刘思彬

               

各位代表:

我代表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五年来,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社会各界支持下,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为梅州苏区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05197件,同比上升15.80%;办结104529件,同比上升15.47%,结案率99.37%;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8739件,办结18685件,结案率99.71%。在省综治办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对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全市法院2013年、2014年、2015年连续三年名列全省法院前列

一、坚持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开展刑事审判。认真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9308件、二审刑事案件890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187人,重刑率9.32%判处缓刑的5149人,缓刑率40.43%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审结杀人、伤害、强奸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安全犯罪案件16042058,审结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8522761人,审结黄赌毒、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29064760人,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5961672人,审结山林失火、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案件290336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476594,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工作,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601件,调解400件,调解率66.56%,赔偿到位金额2695万元。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82788未成年人非监禁刑适用率64.21%679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市中院荣获“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先进单位”。加强减刑假释工作,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177711777人,市中院荣获“全省法院减刑假释工作表现突出单位”。

依法开展民商事审判。认真执行新《民事诉讼法》,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54246件、二审民商事案件4422件,标的金额153.75亿元。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等民生案件20557件,审结人身损害赔偿、名誉权等人身权纠纷案件6131件,审结劳动争议、劳务合同等劳动纠纷案件797件,审结借款、保险、信用卡等金融纠纷案件14919件,审结买卖、运输、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24154件,审结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64件,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注重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权益,市中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注重加强公益诉讼的研究,强化对涉及环境侵权、食品质量安全案件的审理,确保全市产品质量和环境卫生安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全市法院一审民事案件调解、撤诉30640件,调解、撤诉率57.48%。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大力开展诉前联调、诉调对接工作,梅江法院荣获“全省诉前联调工作先进单位”。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认真执行新《行政诉讼法》,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847件、二审行政案件284件。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依法审理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土地、林权、劳动、工商、城建等行政案件,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立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机制,积极推进行政诉讼协调和解。积极推行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探索法治梅州建设新路子。完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常态化积极支持依法行政,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782件,准予执行4625件,追缴行政罚款、社会抚养费、社保费等 2.16亿元。

依法开展执行工作。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22124件,执结率99.30%,执行到位金额36.61亿元。充分运用执行指挥中心,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加大主动执行力度,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开通全国法院“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有效解决被执行人财产难查、难控问题。扎实开展“夏季执行大会战”活动,全面打响解决“执行难”歼灭战。深入开展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全市9个法院均荣获“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大力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涉民生案件6579件,发放执行款5.83亿元。全力推行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全市法院将1742名“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多种途径曝光,限制高消费,263名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了义务。丰顺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

二、坚持司法为民,全力服务梅州振兴发展

积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司法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制定《关于全市法院为梅州全面深化改革、振兴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意见8份,创新司法服务措施,开通绿色司法通道,全力支持市委、市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全市法院依法及时审查执结芹洋半岛、江南新城、梅江碧桂园、梅县山水城、蕉城城南新区、兴宁南部新城、丰顺新区、琴江新区、梅平高速、平兴高速、汕湛高速、梅汕高铁、大埔三河火力发电厂等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954件,有力保障了市委中心工作顺利推进。梅县法院被省委评为“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构建和谐广东先进集体”。积极参加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规范网络金融行为,依法保护合法的网络金融债权。认真开展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共清理金融债权案件6006件,标的额24.85亿元,有力保护梅州经济的健康发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时妥善审结破产案件34件,依法推进“僵尸”企业退出市场。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有力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及时向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企业等提出司法建议1070份,有力推动法治梅州建设。其中,6份司法建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大埔法院发出的建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的司法建议,促成大埔县政府出台了广东省首份县级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定;9份司法建议分别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十佳’司法建议”之首和“优秀司法建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司法建议工作排名全省法院前列。《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头版在全国推广司法建议服务大局的“梅州经验”。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大力推动社会延伸保护、帮教、社区矫正工作,对96名社区矫正的假释人员进行回访,减少重新犯罪。开展送法进校园、进军营、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监所活动656次,提供热情文明的司法服务。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市中院、兴宁法院被评为“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完善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服务中心线下实体服务,探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线上虚拟服务,全力打造“网上网下、虚拟实体”相融合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让群众少跑腿少花钱。推广林业、医疗、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工业园区、旅游文化区等行业巡回法庭,巡回审结各类案件4689件,服务群众零距离。推行小额诉讼速裁,审结案件3435件,让老百姓省心省力。兴宁法院全面推进“无讼村居”创建,被《法制日报》整版在全国推介。推进诉讼文书电子送达,全市法院电子送达诉讼文书3720份。积极推进远程视频接访,13件案件当事人成功通过远程视频向最高法院信访法官表达诉求,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加强审判监督,审结再审案件517件、申诉复查案件111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市中院荣获全省审判监督工作“再审案件效率奖”。积极开展精准司法救助工作,为719名确有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570.49万元,为803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663.79万元,努力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三、坚持改革创新,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深入推进司法改革。高度重视司法改革,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四项工作。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将法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管理,细化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确保各类主体权责清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建立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制度,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严格员额法官选任程序和标准,全市法院选任员额法官191人,其中市中院选任员额法官37人,基层法院选任员额法官154人,真正使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能独立办案和承担责任的法官进入员额。完善司法责任制,明确审判组织权限和审判人员职责,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全面落实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积极探索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启动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指定兴宁法院作为全市基层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更加有效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有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社会依法治理。积极推动立案登记制改革,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天立案率达到96.13%有效解决“立案难”问题。积极推动审判方式改革,大力推进裁判文书改革。积极推进涉诉信访改革,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解决涉诉信访问题。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把司法公开作为全市法院“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全市法院全面建成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三大平台,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公平正义。完善主动公开渠道,全市法院构建“梅州法苑、法庭内外、与法同行”3个媒体合作栏目和官方微博、官方微信、门户网站、手机网站4个自媒体栏目组成的新闻宣传平台。市中院官方微博“客都天平”入选全国“十大法院系统机构微博”。加强法制宣传,全市法院在市级以上媒体刊登稿件3808篇,在市级以上电视台播出电视新闻、专题1020条。大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倒逼法官提高文书质量,全市法院上网生效裁判文书20310份,上网率88.37%,排名全省法院前列。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全面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市法院选任人民陪审员381名,参审案件11956件,陪审率67.72%。创新司法公开形式,兴宁、丰顺、大埔法院分别创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

深入推进审判管理。加强审判管理,规范、保障、促进、服务审判工作。健全审判管理机制,推动审判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加强审判运行的管理监督,强化案件审限跟踪督办,健全立案、开庭、裁判、执行、归档等环节的诉讼流程,切实解决超审限问题。认真开展对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工作,健全定期通报和督办机制。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健全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长效机制,全市法院共开展“两评查”活动225次,评查各类案件5289件,裁判文书优良率96.75%。市中院被评为全省法院“两评查”活动先进单位,丰顺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案件质量优秀法院”,兴宁法院1件案件庭审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庭审”,市中院1篇案例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案例”。贯彻执行领导干部过问干预案件登记备案、全程留痕、责任追究制度,保障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办公办案条件。全市24个人民法庭统一标识,注重体现“亲民、便民”主题。做好资产普查登记工作,优质配置审判资源。推进信息化建设,大力建设全市法院信息化3.0版的网络法院、阳光法院、智能法院,全面推进网上办公办案,促进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坚持科技司法,全市法院建成科技法庭61个,具备庭审速录、证据展示、数字化影像采录、存储、播放、控制一体化管理功能。加强法院安保工作,提升安保水平。健全与广州法院的结对帮扶机制,努力实现帮扶效益的最大化,兴宁法院荣获“全省法院结对帮扶工作先进集体”。

加强人大、政协监督。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决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全面工作、重要部署和重要事项。全市法院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78次,市中院主动到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32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全市法院办复代表建议82件、来信164件。自觉接受监督,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联络工作长效机制。全市法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八个百”活动3682321人,实现联络工作“全方位、全覆盖、制度化、经常化”。

四、坚持从严治院,努力打造一支过硬的法官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警争做“四讲四有”好党员,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法官品格。举办“深入学习邹碧华、坚定法治信仰、忠诚司法事业”演讲、征文活动,大力弘扬邹碧华精神。加强典型引领,深入开展全市法院“十佳办案能手、十佳调解能手、十佳女法官”活动。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共有489个先进集体和个人荣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市中院荣获全省法院三年争当排头兵竞赛第二名、中级法院综合考核第二名、荣立“集体二等功”、蝉联“全国文明单位”;市法官协会荣获“全国大中城市标兵学会”、“全国先进社科组织”;市中院研究室荣获“全国法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广东省青年文明号”;余银芳、周展明、江清等10人次荣获全国各项工作先进个人。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干警“五个能力”。以“铸忠魂、晋学识、增智慧、强素能”为目标,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实施法官素能提升工程,开展全员岗位大培训,举办法官续职、书记员、刑事、民事、执行、立案、调研等各类培训班355期,培训干警11094人次,选送审判业务骨干1277人次到高校和国家法官学院深造,着力培养具有政治智慧、法律智慧、人生智慧的法官队伍。深入推进客家特色法院文化建设,全市法院全部通过省法院文化建设达标验收加强学术研究工作,有10篇学术论文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学术论文讨论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排名全省法院前列。

加强队伍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创新反腐倡廉“五位一体”机制努力实现人员预防“零缺席”、风险盲点“零存在”、岗位廉政“零问题”。强化纪检监察职能,实施廉政风险台帐管理,开展廉政约谈、纪律警示教育、司法廉洁教育,深化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开展司法巡查,市中院完成对8个基层法院的司法巡查工作。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开展作风巡查、审务督察、警车检查764次,纠正问题152个。深入推进“信、访、网、电”一体化举报平台建设,实现全国四级法院举报网站联网运行。加大惩治力度,对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查处,确保司法廉洁。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法院取得的工作成绩,离不开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全市法院工作的发展,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审判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通过依法公正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梅州振兴发展;必须始终坚持将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提高司法能力,强化廉政建设;必须始终坚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完善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基层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法院人员流失严重;二是审判质效有待提高,案件质量监督仍需加强。三是司法改革有待深化,司法责任制仍需完善。四是司法能力有待提高廉政建设仍需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特别是2017年,全市法院将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全力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作为,强化保障,积极服务梅州建设粤东北门户枢纽城市、打造绿色产业发展基地、创建广东文化高地和全域旅游先行地的工作大局,为梅州“一区两带六组团”的快速发展保驾护航。二是着力抓好执法办案。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案件,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提高办案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打好执行攻坚战,努力争取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推动平安梅州、法治梅州建设。三是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创新便民惠民举措,拓展司法民主,深化司法公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的司法需求。深化司法改革,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适应新型审判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机制,实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四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大员额法官的审判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提升司法能力。加强队伍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努力建设一支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各位代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最高目标。今后五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接受市人大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不忘初心,不辱使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梅州构建“一区两带六组团”发展新格局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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