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案件裁定结果公示(六)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1-19  浏览次数:255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减刑假释案件裁定结果公示

 

广大公民:

梅州监狱于2020129日向本院提请下列人员的减刑、假释建议。经本院审理,现依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将裁判结果予以公示。   

监区:六监区

案号

执行机关

罪犯姓名

罪名

执行机关提请建议

本院裁定结果

1025

广东省梅州监狱

褚君武

强奸罪

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

退案

1026

广东省梅州监狱

蔡林荣

运输毒品罪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不变(刑期执行至2025910日止)

1027

广东省梅州监狱

黄义权

故意伤害罪

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撤案

1028

广东省梅州监狱

刘鹏

故意伤害罪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不变(刑期执行至2023723日止)

1029

广东省梅州监狱

潘纯良

抢劫罪、盗窃罪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不变(刑期执行至202557日止)

1030

广东省梅州监狱

丘娜威

故意伤害罪

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撤案

1031

广东省梅州监狱

庄春生

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撤案

1210

广东省梅州监狱

张树滨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假释。

予以假释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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