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耿宝建率队来梅调研行政审判工作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3-05  浏览次数:508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31日至3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耿宝建率领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二级高级法官宋楚潇,省法院行政庭庭长林俊盛,审判员林劲标、郭琼瑜、陈桂生等一行8人到梅州法院调研指导行政审判工作。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林秀雄,市县区相关领导,梅县区法院院长魏伟辉,大埔县法院院长陈声欢,兴宁市法院院长周展明陪同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到市中院、兴宁市法院调研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以来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并分别召开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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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市中院王利珍副院长、兴宁法院周展明院长分别汇报了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以来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与会人员就行政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调研组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多元化解纷、推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等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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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宝建副庭长对梅州法院实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以来行政审判工作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服务保障中心大局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等方面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并指出,与珠三角地区相比,梅州两级法院行政案件数量较少,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严格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同时,通过办理案件培养队伍二是深化行政案件司法管辖改革,进一步探索行政案件诉前化解与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相结合,积极推动诉前调解、和解。三是要坚持行政审判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行政审判要主动纳入当地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尤其是与基层矛盾化解挂钩。梅州的多元化解、市域治理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梅州法院行政审判要在矛盾化解的方式方法上多思考多做工作,突出行政诉讼案件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化解,努力打造梅州法院行政诉讼案件纠纷化解好、诉源治理好的特色品牌。

省法院行政庭林俊盛庭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提升行政审判质效,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二是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主动向上级法院汇报情况,共同破解难题,增强与行政机关特别是其他县区行政机关之间的有效沟通协调,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三是要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裁执分离”模式,既充分发挥司法的专业优势、监督职能,又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资源优势,实现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探索民事争议和行政争议交叉案件统一处理机制,加强协调化解工作,实质性综合化解行政和民事争议,提升办案效果。四是要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府院互动衔接,加强与非集中管辖法院的沟通协作,形成化解纠纷的合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努力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调研期间,调研组还参观了叶剑英元帅纪念园、大埔三河坝战役纪念馆,聆听红色革命事迹,缅怀革命先烈,弘扬苏区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深入接受党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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