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第一批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十一)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6-03  浏览次数:307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广大公民:
  广东省梅州监狱于2021年5月31日向本院提请下列人员的减刑、假释建议,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将广东省梅州监狱报请减刑、假释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按照“公示期限、反馈方式”所载明的方式向本院反馈。

序号

中院案号

分监区

罪犯

姓名

原判认定罪名

刑期

裁定余刑

刑期变动

考核期内奖惩情况

监狱意见

原判

罚金

行政奖励

扣罚

1

20

十一监区

古志广

30

抢劫罪

有期徒刑11年

30000

二年十一个月二十七天

2015年2月9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2016年12月8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2018年10月16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表扬7次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2

21

十一监区

梁成伍

46

盗窃罪

有期徒刑6年9个月

50000

三年一个月十天

2018年7月26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表扬7次

 

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3

22

十一监区

刘建仁

47

故意伤害罪

有期徒刑5年

 

四年二十三天

首报减刑

表扬6次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4

23

十一监区

林齐洋

47

强奸罪、抢劫罪

有期徒刑14年

1000

三年十天

2013年1月31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2014年10月22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2016年8月17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2018年7月26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表扬7次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5

24

十一监区

吴伟东

35

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

有期徒刑16年

24000

四年七个月七天

2013年9月26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2015年8月5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二十五天;2017年6月22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十五天;2019年4月18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十五天。

表扬5次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6

25

十一监区

吴镇晓

46

非法经营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有期徒刑9年

160000

七年五个月二十天

首报减刑

表扬3次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7

26

十一监区

谢城龙

53

贩卖、运输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

有期徒刑15年

罚金1000

没收5000

三年三个月十六天

2013年12月3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2015年2月9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十一个月;2016年6月8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十一个月;2018年6月6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表扬8次

 

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8

27

十一监区

余睿佳

34

贩卖毒品罪

有期徒刑15年

 

九年六个月三十天

2019年6月19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表扬5次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9

28

十一监区

朱家恺

29

贩卖毒品罪

有期徒刑7年3个月

10000

三年八个月二十一天

2019年11月8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表扬3次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10

29

十一监区

郑建清

40

放火罪

有期徒刑10年

 

五年二个月十九天

2019年1月27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表扬6次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11

30

十一监区

詹楠楠

31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有期徒刑10年

200000

五年十一个月七天

2019年4月18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表扬5次,剩余147分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12

31

十一监区

张旭

35

运输毒品罪

有期徒刑15年

 

三年九个月十二天

2013年5月21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2014年10月22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十一个月;2016年1月30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十一个月;2017年12月29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表扬8次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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