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5-03  浏览次数:142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通知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委托入选机构动态管理的通知》(粤高法明传【2017158号)的通知精神,我院拟进行2018年度部分专业机构的入册增补工作。符合《广东法院司法委托入选专业机构(2015修订)的基本条件》,并有意向自愿进入我院入选机构名册的专业机构,请于2018515日前到我院四楼404房提交申报资料(一式二份)并出示资质原件供验证,逾期不予受理。2015年入选、2017年增补在册的机构不需要重复申报。

特此通知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53

 

附:1、广东法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名册入册申请书

         2、《广东法院司法委托入选专业机构(2015修订)的基本条件》


司法委托入册申请书.doc



 



附: 司法委托机构入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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