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工作报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3-06  浏览次数:20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121日在梅州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刘思彬

               

各位代表:

我代表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社会各界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深入开展“全面深化改革实施年”活动,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共受理各类案件22320件,同比上升13.66%;办结21396件,同比上升10.27%,结案率95.86%;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3975件,办结3926件,结案率98.77%在省综治办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对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全市法院连续两年名列全省法院前三位,比全省法院满意率分别高出10.2个、8.2个百分点。

一、着力依法履职,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2273206人、二审刑事案件205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16人,重刑率6.91%判处缓刑的1101人,缓刑率35.21%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杀人、伤害、强奸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安全犯罪案件330407。从快打击多发性犯罪,审结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377545人。依法维护公共安全,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秩序犯罪案件412438人。切实维护社会秩序,审结黄赌毒、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6931141人。依法惩治腐败,审结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98 126。有力保护生态环境,审结山林失火、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案件95111人。积极调解刑事附带民事纠纷,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97件,调解74件,调解率76.29%,赔偿到位金额148.18万元。发挥圆桌审判的惩教并举功能,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5152未成年人非监禁刑适用率69.74%141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加强减刑假释工作,裁定减刑假释2341人,依法审结一批特赦案件。

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0679件、二审民商事案件1066件,标的金额27.68亿元。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等民生案件4213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审结人身损害赔偿、名誉权等人身权纠纷案件1342件。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审结劳动争议、劳务合同等劳动纠纷案件165件。全力保障金融安全,审结借款、保险、信用卡等金融纠纷案件3068件。着力保护诚实守信,审结买卖、运输、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512推动知识创新发展,审结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5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全市法院一审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49.55%。注重维护社会和谐,妥善审结大埔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82件系列案、蕉岭县现代城越海超市老板“跑路”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95件系列案等敏感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认真执行新《行政诉讼法》,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98件、二审行政案件69件。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原则,依法审理好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征地拆迁、土地、林权、城建、资源等行政案件。建立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机制,努力化解行政争议,一审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12.45%。积极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促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常态化积极支持依法行政,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008件,准予执行987件。

发挥执行工作职能。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4556件,执结率95.69%,执行到位金额4.51亿元。充分运用执行指挥中心,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加大主动执行力度,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可以在省内20多家银行全自动、成批量查询被执行人的账户信息,实现网上快速冻结,有效提高执行效率。市中院、五华等7个法院开通运行全国法院“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有效解决被执行人财产难查、难控问题。大力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活动,执结梅州高威电子厂拖欠工人薪酬案等涉民生案件1315件,发放执行款1.16亿元。完善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全市法院将583名“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在电视台、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闹市区户外电子屏曝光,37名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履行了义务。丰顺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

二、着力能动司法,全力保障梅州振兴发展

积极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市中院创新司法服务措施,开通绿色司法通道,全力支持市委、市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全市法院依法及时审查执结芹洋半岛、江南新城、蕉城城南新区、兴宁南部新城、平兴高速、大埔三河火力发电厂等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60件,拆迁面积1.43万平方米,有力保障了市委中心工作顺利推进积极推进依法治市,依法审查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816件,执结标的金额1853.68万元。

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及时向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提出司法建议173份,反馈率75.72%有力推动法治梅州建设。其中,市中院针对农村村民建房存在房屋设计不规范,任意更改施工图纸,擅自加建、扩建房屋等问题,发出司法建议,得到市政府采纳,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管理农村建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中院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逐年增长、群体性纠纷不断出现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引起市政府高度重视,促进各县(市、区)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大力推动社会延伸保护、帮教、社区矫正工作,市中院联合梅州监狱、市检察院对9名社区矫正的假释人员进行回访。

积极深化司法改革。深入开展“全面深化改革实施年”活动,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创新工作。按照《梅州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方案(试行)》,稳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市中院庭长编入合议庭参与办案,全年主审、参审案件数量达到法官办案数量的50%以上。完善合议庭办案机制,明确合议庭成员审判责任,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积极推动立案登记制改革,立案门槛降低,立案工作规范,立案程序快捷,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天立案率达到95.86%切实解决“立案难”问题。推进诉讼文书电子送达,在立案时经当事人同意后,向当事人无偿提供专用电子邮箱,实现诉讼文书及时接收,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全市法院电子送达诉讼文书242份。认真做好法官职务套改、司法警察职务套改工作,确保司法改革顺利推进。

三、着力司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创新司法为民举措。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立案信访窗口等线下实体服务,探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线上虚拟服务,全力打造“网上网下、线上线下、虚拟实体”相融合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得到最高法院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开展预约立案、网上立案、上门立案、夜间办案、假日法庭服务,方便群众诉讼。开展巡回法庭、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法律大讲堂活动,以热情文明的服务传递司法温暖。平远法院发出全市法院首份律师调查令,拓宽调查取证渠道,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积极推进远程视频接访8次,引导当事人通过远程视频与最高法院法官“面对面”交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127名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80.53万元,为255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10.96万元,努力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深化司法公开。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应用,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实现办案过程全公开、节点全告知、程序全对接、文书全上网,不断提升司法透明度。构建微博图文直播、网站视频直播的庭审直播新格局,市中院首次组织1宗案件庭审视频直播活动,6000多人通过手机客户端实时收看。大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倒逼法官提高文书质量和司法水平。健全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选送17名人民陪审员到省法院参加示范班培训,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2542件,陪审率66.87%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召开座谈会32275人,走访人大代表191人次,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见证执行、信访听证578人次。

强化审判管理。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保障和服务审判工作。强化案件审限跟踪督办,健全立案、开庭、裁判、执行、归档等环节的诉讼流程,及时对案件审限进行黄色提醒、红色预警,切实解决超审限问题。认真开展对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工作,健全定期通报和督办机制。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努力构建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全市法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19次,评查各类案件1325件,裁判文书优良率93.07%。丰顺法院积极开展审判执行业务竞赛活动,被省法院评为“案件质量优秀法院”。建立领导过问干预案件登记备案、全程留痕、责任追究制度,保障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制定《梅州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年)》,加快推动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大力建设全市法院信息化3.0版的网络法院、阳光法院、智能法院,促进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坚持科技司法,全市法院61个审判法庭全部改建为数字法庭,具备庭审速录、证据展示、数字化影像采录、存储、播放、控制一体化管理功能。积极构建“司法大数据”平台,深化“大数据”分析运用,实现对审判信息、电子卷宗、庭审录音录像、法律法规等司法资源的海量存储,服务司法决策。建成“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实现生效裁判文书自动上网传送。

四、着力从严治院,不断提升队伍素质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司法改革中的理想坚守”大讨论,坚定全市法院干警理想信念。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面提高党员干警的党性修养。大力弘扬学习邹碧华精神,举办“深入学习邹碧华、坚定法治信仰、忠诚司法事业”主题演讲比赛活动,引导全市法院干警端正价值追求,热爱司法事业。大力开展创先争优,共有48个先进集体和个人荣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市中院研究室荣获“全国法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广东省青年文明号”,市中院刑庭荣立“集体一等功”,大埔法院茶阳法庭庭长江清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全力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应用,积极开展全员岗位大培训,举办刑事、民事、行政、立案等各类培训班74期,培训干警2621人次,提升干警“五个能力”。加强与高校的交流合作,市中院与广东金融学院等高校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司法调研和学术研讨取得丰硕成果,市中院1篇调研报告引起市长谭君铁高度重视,专门作出重要批示;市中院1篇论文首次获得全国法院学术论文讨论会一等奖,并荣获“广东法院学术讨论会论文组织工作先进奖”。

加强队伍廉政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订《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开展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司法权力监督。围绕“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主题,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积极开展司法作风整顿活动,端正司法作风,严肃司法纪律。加强审务督察工作,全市法院开展审务督察225次,发出督察建议、督察通报14份,查纠纪律作风问题19个。深入推进“信、访、网、电”一体化举报平台建设,完善三级法院举报网站联网运行机制。市中院被省法院确定为全省法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联系点。

 各位代表:2015年全市法院取得的工作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足和差距:一是司法改革有待深化,司法能力仍需提高。二是审判质效有待提高,审判管理仍需加强。三是司法作风有待改进,廉政建设仍需加强四是司法队伍年龄偏大,司法环境仍需改善。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全市法院将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注重抓好执法办案主业。充分履行审判职责,依法审理各类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梅州加快振兴发展保驾护航。二是注重深化司法改革。积极稳妥深化司法改革,全面推进市中院和大埔、梅县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确保精英法官从事执法办案。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促进司法公正。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健全审判管理权、监督权运行机制。落实各项改革措施,确保“人财物”由省级统管顺畅。三是注重创新司法为民举措。以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深化司法公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的司法需求。四是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审判实践。加强队伍司法能力建设,尽快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队伍廉政建设,全面构建廉政风险动态防控机制。

各位代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的神圣使命。2016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确保司法公正高效,为梅州振兴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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