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第一批减刑案件裁前公示(三)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减刑裁前公示表
广大公民:
广东省梅州监狱于2024年3月1日向本院提请下列人员的减刑建议,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将梅州监狱报请减刑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按照“公示期限、反馈方式”所载明的方式向本院反馈。
监区:三监区
法院案号 |
姓名 |
性别 |
原判罪名 |
原判刑期 |
刑期变动 |
提请依据 (行政奖励) |
提请依据 (扣罚) |
监狱意见 |
56 |
刘德钦 |
男 |
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
无期徒刑 |
2009年5月30日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2011年5月24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2013年9月26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2020年10月28日依(2020)粤14刑更监140、141号刑事裁定,撤销(2011)梅中法刑执字第1428号、(2013)梅中法刑执字第1956号刑事裁定,对其分别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一年十一个月;2021年8月26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表扬6次,剩余168分 |
无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57 |
庄春生 |
男 |
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 |
无期徒刑 |
2009年8月8日对其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2011年9月22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2014年1月21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二年;2021年8月26日对其减去有 |
表扬6次,剩余58分 |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58 |
丘志中 |
男 |
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
无期徒刑 |
2018年6月11日对其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2021年6月30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表扬6次,剩余90分 |
累计4次,共扣20分;其中,新考核后累计扣3分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59 |
覃锦华 |
男 |
抢劫罪、抢劫罪 |
无期徒刑 |
2004年11月29日对其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2006年12月1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2009年1月5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2011年5月24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2012年11月29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2013年10月28日对其加刑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改为终身;2017年8月9日对其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2021年8月26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表扬6次,剩余64分 |
扣1分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60 |
黄梓侨 |
男 |
抢劫罪、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19年 |
2012年7月26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2014年10月22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2016年10月11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2018年7月26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2020年8月14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表扬8次,剩余10分 |
累计2次,共扣12分。其中,新考核后23.3.15欠产一次性扣9分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61 |
陈雄章 |
男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15年 |
2015年6月5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2016年12月8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十个月;2018年12月12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十五天;2021年1月8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表扬7次,剩余582分 |
扣1分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62 |
陈伟钦 |
男 |
强奸罪、猥亵儿童罪 |
有期徒刑10年 |
2018年10月16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2020年10月21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表扬8次,剩余42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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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63 |
陈泽林 |
男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15年 |
|
表扬7次,剩余484分 |
累计15次,共扣132分。其中,新考核累扣4分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64 |
刘运君 |
男 |
强奸罪、猥亵儿童罪 |
有期徒刑7年6个月 |
|
表扬3次,剩余506分 |
累计11次,共扣151分。其中,新考核累计扣9分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65 |
曾贵 |
男 |
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14年 |
2020年4月8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2022年4月6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表扬3次,剩余325分 |
1次扣1分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66 |
姚主生 |
男 |
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 |
有期徒刑1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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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扬4次,剩余400分 |
累计6次,共扣33分。其中,新考核累计4次,共扣8分,近半年2次扣分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67 |
沈泽彬 |
男 |
敲诈勒索罪(未遂) |
有期徒刑7年6个月 |
|
表扬4次,剩余160分 |
累计5次,共扣42分。其中,新考核累计3次,共扣4分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68 |
王新洪 |
男 |
抢劫罪 |
有期徒刑14年9个月 |
2015年8月5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2017年12月1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2019年11月8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2021年12月24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表扬5次,剩余211分 |
累计1次,共扣2分。其中,新考核累计1次,共扣2分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二〇二四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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